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滕文祥 (2019.1.15去世) | 杨冬梅(配偶)4207001947****0860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033714号 鄂州国用(2002)第1-2-132号 | 滨湖西路南栋1单元5层西户 | 34.51/133.13 | |
滕云(女儿) 4207001975****0021 |
2021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