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恒兴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鄂州市葛店镇邓平村光谷新城2号楼5单元5层2号房的权属证明遗失,证号为鄂(2020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118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湖北恒兴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1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