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梅平安 (2019.8.18去世) | 刘亚平(配偶) 4221231971****632X | 权属证明号140818455 合同备案号1108136 | 鄂州市寿昌大道北侧嘉禾上城东区3号楼1单元4层401号房 | 122.49 | |
梅映雪(女儿) 4211221995****6826 |
梅思成(儿子) 4207041997****0059 |
2021年5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