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杨文革 (2014.8.2去世) | 金洁玉(配偶) 4207001970****0326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024595号 鄂州国用(2004)第1-2-1798号 | 凤凰路建行宿舍主楼1单元3层东户 | 12.86/76.08 | |
杨铭(女儿) 4405091999****2028 |
杨若桐(儿子) 4405092001****2014 |
2021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