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711-5919059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吴 刚 (2021年3月14日去世) | 孔梦黎(配偶) 4221271975****2363 | 鄂(2018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59186号 | 花湖开发区中央美地二期55号楼1单元6层01号房 | 108.60 | |
吴俊文(儿子) 4202051989****6111 |
2021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