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曾俊和 (2012.2.10去世) | 李敏(配偶) 4207001972****6640 | 房权证字第0603285号 鄂州国用(2008)字第1-2-3385号 | 东塔路东塔小区裕丰园2号楼1单元8层西户 | 11.92/111.67 | |
曾律帆(儿子) 4207041995****6597 |
张琼瑶(母亲) 4207001946****3767 |
2021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