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戴敦孝 (2021.2.1去世) 邬妙玲 (2014.2.27去世) | 戴永锋(儿子) 4207001968****0579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G07735号 鄂州国用(G2002)字第1-2-9508号 | 西山坡33栋2单元3层3号 | 16.5/81.27 | |
戴永晖(儿子) 4207001972****0571 |
2021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