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陈知和 (2021.1.1去世) | 程明珠(配偶) 4207001942****0023 | 鄂房权证鄂字第S2015025059S2015025058号 鄂州国用(2015)第1-2-7596号 | 鄂州市滨湖南路月畔湾二期D栋2单元604号房 | 7.69/125.20 | |
陈卫莲(女儿) 4207001971****0025 |
陈春华(女儿) 4207041963****1620 |
陈卫东(儿子) 4207001968****0010 |
2021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