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夏长发 (2021.3.6去世) | 王桂兰(配偶) 4207001948****6609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021188号 鄂州国用(2013)字第1-2-12275号 | 李家嘴2栋东单元5层 | 22.93/117.43 | |
夏荣军(儿子) 4207001971****0011 |
夏崇军(儿子) 4207001973****0015 |
2021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