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秀丽(身份证:4201211976*127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庙湾商贸小区1号楼1层27号门面房的不动产证遗失,证号为鄂(2018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35463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彭秀丽
2021年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