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张定珍(2018.9.13去世) | 夏细送(配偶) 4207001961****4277 | 鄂(2016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539号 | 武昌大道东段北侧同心·水木清华7号楼1-502号房 | 6.47/85.41 | |
夏思思(女儿) 4207041986****4264 |
2021年0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