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黎疆红 (2018.10.23去世) | 刘真彪(配偶) 4207001965****005X | 房权证字第0600190号 鄂州国用(2006)第1-2-4151号 | 凤凰路南段鄂州大学住宅楼中单元7层东户 | 20.84/132.05 | |
刘黎晓(女儿) 4207041992****166X |
黎为亨(父亲) 4207001940****0878 |
余锦桂(母亲) 4207001941****6205 |
2021年 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