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恒兴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镇邓平村光谷新城商住小区1号楼3单元5层502号房的权属证明遗失,证号为S2014011157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湖北恒兴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0年12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