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汪道财(才)(2010.2.2去世) 江玉娥 (1987.6.5去世) | 汪自文(儿子)4207041978****1418 | 产权证号:04004-A1 鄂州国用(2002)第1-2-5727号 | 落驾坪四栋三单元五层六号 | 10.0/49.72平方米 | |
汪前真(女儿)4207041979****1426 |
汪桂珍(女儿)4207041984****1420 |
2020年 12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