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胡时诚(2009.8.1去世) | 宋建荣(配偶) 4207001952***0587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G08907号,鄂州国用(G2002)字第1-2-10681号 | 大旗墩27栋3单元3层6号 | 14/68.73 | |
胡宁(女儿)4207001980****0568 |
2020年12月0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