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建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花湖开发区康盛家园6号楼2单元30层3004号的不动产权证,证号:【鄂(2019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313号】不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汪建文
2020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