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万齐文(2019.2.9去世) | 史素琴(配偶) 4207041956***1009 | 鄂州房权证字第SF40114号,鄂州国用(2013)第1-2-11509号;鄂州市房权证市直字第090824857号,鄂州国用(2015)第1-2-11678号 | 石山路北侧象山花园小区D栋西单元五,六层西户;樊口民信东路北侧福瑞金榜公寓1层11号商铺 | 26.77/189.44;21.97/147.18 | |
万兴鹏(儿子)4207041994****0095 |
2020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