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赵德记(2008.4.20去世) | 张秀华(配偶) 4207001952****5782 | 鄂州房权证字第SF37612号;鄂州国用(2009)第1-2-406号 | 小南门兴仁综合楼东单元二层中户 | 9.91/78.56 | |
赵承彪(儿子)4207041982****5817 |
赵建平(女儿)4207041977****0080 |
2020年1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