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张家兵 余元保 | 张建华(儿子)4207001961****0013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08485号, 鄂州国用(2014)字第1-2-13528号 | 市文星小区市规划局铺面房由北向南第四间 | 1.92/13.46 | |
张建平(儿子) 4207001963****7751 |
张珍保(女儿) 4207021966****6945 |
张幼英(女儿)4207021970****0021 |
2020年 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