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胡国松 (2016.6.7去世) | 胡颖文(儿子)4211221983****6850 | 鄂州市房权证葛店开字第120808335号 | 葛店开发区葛庙路西侧祥云春晓二期3号楼2单元1层102号房 | 79.65平方米 | |
2020年 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