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洪汉文(2010.9.9去世) | 赵有娣(配偶)4207001963****0329 | 鄂(2020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414号 合同备案编号:2020101900018 | 鄂州市洋澜村七组南国名门2号楼1单元6层03号房 | 146.85 平方米 | |
洪飞(儿子)4207041983****0319 |
洪婷婷(女儿)4207041986****0349 |
2020年 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