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杨敦熙(2014.04.04去世)陈美容(2019.04.16去世) | 杨春明(儿子) 4207001962****1015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10292号,鄂州国用(2010)第1-2-9943号 | 市南塔小区7栋3单元4层东户 | 13.53/60.67 | |
杨雪明(儿子)4207041964****0919 |
2020年 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