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赵幼霞 (2020.2.20去世) ) | 韩家海(配偶)4207001950****0013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07815号 鄂州国用(2010)第1-2-4792号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09474号 鄂州国用(2011)第1-2-8646号 | 市南浦路中段东侧南浦综合楼独单元一层南户 南浦南路西侧旭光建安综合楼东单元五层独户 | 14.33/87.13 22.14/176.73 平方米 | |
韩芳(女儿) 4207041978****4322 |
韩萍(女儿)4207041980****1126 |
2020年 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