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赵迈 高斌 | 赵宪文(父亲)4207001931****0014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SF29669号,鄂州国用(2006)第1-2-2863号;鄂(2018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34352号 | 文星路鄂丰综合楼A栋独单元八层东户;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大垅村李家湾北侧联投梧桐郡D18号楼1单元1层101号房 | 99.45 194.7/59.15 | |
王新梅(配偶) 4207001970****0561 |
赵迪(女儿) 4207041994****1622 |
赵郑(转继承)4207001969****1616 |
2020年 0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