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王佑胜 | 李玉英(配偶)4207041968****5804 | 鄂房权证鄂字第S2015026931、S2015026932号 鄂州国用(2015)第1-2-8828号 | 八卦石综合楼北单元5层南户 | 14.12/82.72 | |
王宇朋(儿子) 4207041990****5776 |
王新平(女儿) 4207041991****5785 |
万汉英(母亲)4207001940****5805 |
2020年 0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