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身份证:91420700780905272Y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镇葛洪路金汉花园二期1号楼1单元3层301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,证号为120817438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湖北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0年08月0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