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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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

 

各分局、各不动产登记机构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省委省政府印发<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>的通知》(鄂发[2020]6号)文精神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,自2020年7月1日起,按以下时限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。

不动产异议登记、抵押权(预告)注销登记、查解封登记、更正登记、换证登记,即时办结;购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、二手房转移登记(不含继承)、抵押登记(不含批量)、预告登记、变更登记,受理完成后2个小时办结;手续齐全的小微企业即来即办;“标准地”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;其它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流程和时限办理不动产登记,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,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,市局将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。对存在登记超时或不按流程办理的单位和个人,局机关纪委按市委“治庸、提能、问效”的相关要求问责。 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6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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